甘肃省最新干部任前公示_甘肃省最新干部任前公示名单

       对于甘肃省最新干部任前公示的问题,我有一些了解和研究,也可以向您推荐一些专业资料和研究成果。希望这对您有所帮助。

1.干部任命必须公示吗

2.干部任免公示期为几天

3.关于韩生才等干部拟提副厅干部公示

4.考察公示完还需要任前公示吗

5.公布领导干部任职的是什么单位

6.甘肃省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甘肃省最新干部任前公示_甘肃省最新干部任前公示名单

干部任命必须公示吗

       是的,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做好任职前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二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四十八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干部任免公示期为几天

       渭南人大网和陕西党建网。根据查询渭南市人民政府官方网显示。

       1、渭南人大网。渭南人大网通常会发布重要公示信息,包括干部任免的公示,可以在该网站的相关栏目或公告板块中查找和浏览任前公示的信息。

       2、陕西党建网。陕西党建网也是公示任免干部的重要平台之一,可以通过访问陕西党建网站,并在相关栏目或公告中查找任前公示相关的信息。

关于韩生才等干部拟提副厅干部公示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期一般为七至十五天。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四十二条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提拔担任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便于监督,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扩展资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坚持的原则:

       

       法律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第二条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三)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四)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五)民主集中制;

       (六)依法依规办事。

       ***网-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的公示期一般为几天?

       ***网-中共中央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考察公示完还需要任前公示吗

       根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试行办法》规定,现将拟提任的干部公示如下:

       王秀琴,女,藏族,1962年10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玉树州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张谦,男,汉族,1960年6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拟提任青海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厅级)。

       姚宽一,男,汉族,1964年4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党委副书记,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田惠源,男,汉族,1963年3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农牧厅副厅长,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杜贵生,男,汉族,1962年11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外事办巡视员、副主任,省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省侨务办公室副主任,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拟提任正厅级领导干部。

       杨自沿,男,汉族,1962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宣传部巡视员、副部长,拟提任青海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何灿,男,汉族,1967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西宁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局长、党委副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郭力克,男,汉族,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西宁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委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韩生才,男,回族,1964年12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大通县委副书记、县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瓦世德,男,藏族,1963年9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海东市政府秘书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王元斌,男,汉族,1961年10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海东市财政局局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田知星,男,汉族,1957年3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学历。现任海西州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叶忠措,女,藏族,1969年12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海南州文化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江海梅,女,藏族,1968年4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玉树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任中共玉树州委常委。

       张文庆,男,汉族,1967年5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果洛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党国,男,藏族,1962年8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久治县委副书记、县长,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才让多杰,男,藏族,1964年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甘德县委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拉结加,男,藏族,1961年8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黄南州农牧局局长、党组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徐卫方,男,汉族,1963年12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中共河南县委书记,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吕先华,男,汉族,1968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处处长,拟提任中共青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厅级)。

       潘锋,男,汉族,1967年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正处级),拟提任中共青海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副厅级)。

       段博,男,汉族,1963年11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现任海东市编办主任,拟提任青海省编办副主任。

       甘韬,男,汉族,1968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综合处处长,拟提任青海省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副厅级)。

       刘小宁,女,汉族,1963年7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改革处处长,拟提任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兼省招商局副局长。

       李顺福,男,汉族,1970年8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火电部主任,拟提任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兼省招商局副局长。

       熊嘉泓,男,汉族,1964年2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公安厅办公室主任,拟提任副厅级领导干部。

       李嘉瑞,男,汉族,1969年3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省司法厅办公室主任,拟提任青海省司法厅副厅长。

       马晓潮,男,汉族,1964年1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处级),拟提任青海省水利厅副厅长。

       沙德林,男,回族,1961年7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民和县委副书记、县长,拟提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马正军,男,汉族,1962年10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拟提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盛宗毅,男,汉族,1964年9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六处处长,拟提任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杨庆元,男,汉族,1964年12月生,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现任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计划财务处处长,拟提任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副局长。

       黄国俊,男,汉族,1963年5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正县级),拟提任西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任延明,男,汉族,1972年9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青海大学医学院常务副院长(正处级),拟提任青海大学副校长。

       焦胜章,男,汉族,1966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任海西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拟任县委书记。

       张琨明,男,汉族,1975年3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中共玉树市委副书记(正县级),拟任县委书记。

       西热,男,藏族,1967年8月生,中共党员,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玛沁县委副书记、县长,拟任县委书记。

       韩华,男,汉族,1965年8月生,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专学历。现任黄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拟任县委书记。

       公示时间为2015年12月4日至11日。公示期间,请各界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署名对公示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

公布领导干部任职的是什么单位

       法律分析:考察公示完还需要任前公示,组织部考察干部后7-15天左右就能任前公示。将拟任名单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组织部门正式下达任职通知,由部门(单位)相关领导,在会议上宣布任职,即可正式上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三十二条 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应当将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甘肃省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

公布领导干部任职的是人事局。

       公示范围:党政领导班子及党政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的提拔任用应向社会公示;部门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提拔任用,原则上在其所在的工作部门、单位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更大范围内公示;易地交流提拔任职的干部,在原工作所在地或单位公示;领导班子换届时,对拟新进党政领导班子的人选考察对象,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内容:一般包括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现任职务、工作简历等情况,一些地方还把工作实绩、家庭财产等列入公示内容。对拟任职务是否公示,由各地、各部门掌握。涉及破格提拔的,还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对于拟公示的内容,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加强把关,确保真实准确。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努力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政府部门廉政建设的本质是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廉政建设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级监察机关在上级监察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对本辖区内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第二章 廉洁从政责任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一把手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本部门的廉政建设负总责。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把廉政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对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进行廉政建设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紧密结合,统一部署、检查和考核。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明确责任,把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第三章 廉洁从政规范第八条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不准在行使行政审批权中搞权钱交易。第九条 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规范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严禁设立“小金库”。加强会计管理监督,严禁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第十条 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民主评议等制度,坚决反对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第十一条 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制度,不准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第十二条 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收受财物。不准默许或授意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打着自己的旗号以权谋私。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住房标准,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不准用公款为个人购买住房或超标准装修住房。第十四条 严格遵守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严禁超计划生育或弄虚作假骗取生育指标。第十五条 严禁搞沽名钓誉、劳民伤财的各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第十六条 严格控制各种检查、评比和达标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评比、达标的单位和个人收费或变相收费。第十七条 严格控制各种庆典活动。政府工作人员参加庆典活动应按规定有组织地进行,庆典单位不得摊派活动费用。第十八条 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严禁借考察、学习、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出国(境)旅游,坚决制止没有明确目的和实质性内容的出国(境)活动。第十九条 坚决制止非公务性的公款宴请,严禁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活动。第二十条 领导干部要严格按规定配备和更换小汽车,严禁挤占、挪用专项资金购买小汽车,不准利用职权长期占用下属单位的小汽车。第二十一条 严格执行省内公务接待制度,坚决制止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严格控制随员和车辆。第二十二条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不准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第四章 廉洁从政监督第二十三条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国内外交往中收受礼品登记制度,对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应按有关规定登记上交。第二十四条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涉及领导干部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的重大事项,应当按规定及时报告,第二十五条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收入申报制度,按规定及时申报个人收入。第二十六条 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领导干部任期届满或在任期内工作变动,都要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第二十七条 全面推行政务公开,除国家机密外,凡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事权、财权、人权和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办事结果等事项,都应当向群众公开。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信访举报等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今天关于“甘肃省最新干部任前公示”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